近日,五台县发生森林火灾,对当地造成了巨大的生命、财产损失。恰逢清明时节,为了吸取教训,也为了保护我县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,大手拉小手、防火保平安,代县四中特向全校师生及广大家长朋友发出如下倡议:
1. 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“八不准”规定:即不准在林区烧荒,烧田埂,烧秸秆,烧树叶;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、点香、燃放鞭炮;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,私架电网非法狩猎;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,野炊做饭;不准在林区抽烟,燃放烟花爆竹,燃放孔明灯;不准小孩在林区内玩火;不准在林区烧制木炭;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和上山持枪狩猎。
2、清明节上坟祭祖时,提倡大家文明祭扫,绿色祭扫,以敬献鲜花、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、烧纸、点烛,严防山林火灾发生。
3、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,要积极配合学校,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。特殊人群要严格实行监护人负责制,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,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。
4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要立即报告,拨打救火电话:119,严禁独自一人扑火,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、儿童上山扑火。
5、让我们共同谨记: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,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。
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,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,让我们同心协力,防火护林,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!
代县四中
2020年3月22日